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

我爸。




谨以这幅插画来表示我对于父亲的崇拜与尊重。爸,父亲节快乐。


我爸有个读起来很搞笑的名字。虽然现在大家几乎都不称呼他的原名,的而且确,他原名叫黄国果(对不起爸,我忘了是不是这个果><)

国果这名字,是我爷爷起的。当年念书的人并不占多数,所以会起这么个可笑的名字也情有可原。
同样的,从小到大,爸的真名也很少被人叫过。据我爸所说,那个年代好像并不流行唤别人的名字,而喜欢叫对方的外号。而爸的外号,“昂戈”在70年代的永平,(据我爸所述)着实令人闻风丧胆。

爸从小便体弱多病。被我爷爷嫲嫲带着寻遍各种隐世医术都徒劳无功。没有办法之下,被带去信主耶稣。说也奇怪,据我爸所说,在经过洗礼以后,一直跟着爸的病奇迹式的康复了。原本体弱多病的爸,在病好了后,生龙活虎。开始成为爷爷嫲嫲头顶上的一根刺。我爸小学四年级开始,便是班上与家里的劣童。不喜欢念书,喜欢到处乱跑。开始惹事生非,到了青少年时期更是变本加厉。打架,抽烟,样样来。好像你要变成一个坏小孩,这两样东西就不能缺少。

老爸告诉我们,当年他还是古惑仔时,有多么的勇猛,多么的神勇。最喜欢的就是他追女生用的手法与他那一票名为“永平五虎”的兄弟间打架闹事的故事。话说当年,老爸如果要追求他喜欢的女生,那手段真狠。爸说,当年他看到一位貌美如花的小姑娘,骑着脚车,他一个箭步向前,抓着脚车的后座,然后说:“小姐,可以做个朋友吗?不可以的话我就不让你回家~”如果换做是现代,应该会被人抓吧。

而“永平五虎”的故事,也非常精彩。这段故事给了我不少写作与画画的灵感。话说啊,当年永平有两个帮派。其中一个帮派的兄弟打了爸这帮兄弟里的其中一人。好勇斗狠的爸当然不打算放过这次打人的机会,领着另外4只老虎便冲上对方帮派的桌球场。到了那里,对方二十几人站了出来,其中一人便问:“什么事?”爸便回到:“你们里面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王八蛋打了我们的兄弟,是哪个家伙?”
那位打了人的仁兄,还嚣张的站了出来说:“是我,怎样?”语毕,人已经倒在桌球台上动也不动,已经被我老爸等人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出他是谁了。而被打的仁兄名义上的兄弟,见了我爸等人的狠劲,没有一个人敢替被打的仁兄出头,任我爸等人鱼肉。

老爸当年惹事终于惹出了祸,他把一位军官的儿子打到半生不死,他老爸找人非常多的警察到爸的家去搜捕爸,但爸已经逃得无影无踪。尔后,爸在一次与爷爷的口角中,一下子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赏了爷爷一个耳光。爷爷的眼角流出比哀莫大于心死还要伤心的泪水。血气方刚的爸开始怀疑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爸反省了一些时日后,决定抛开这里的一切,从新开始。到很多地方打过各式各样的工,由于种类太多,相信他老人家也记不起来,我就没有在这里提啦。最后的最后,他来到了居銮,寄住在我四姑家,在这里开始了新生活。学了一门快刀杀猪的手艺,与我伟大的妈妈美丽的邂逅,生下聪明绝顶,器宇轩昂的我(喂!)

老爸时常传达我们的讯息既是: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懂得如何扛起一个家,一个人男人最重要要懂得如何懂得让自己视之为极其重要的人幸福。不管自己挨得多苦,也不能让你心爱的人担心受怕。

我知道这21年来,老爸忍受的苦,承受的风霜,也许是现代人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再体会得到的。

曾经听爸说过:“我们的泪水,只有在深夜的棉被里才能流出我们的眼睛。”听起来很可悲,但是这应该是每个父亲不得不背负的责任吧。

但爸总是笑嘻嘻的与我讨论着政治,与我畅谈人生故事,与我分享做人的道理。

每个父亲,在自己心中,应该就是“超人”吧。我认为我爸就是。顺带一提,我爸敢生吞生猪肉,徒手将一罐喝完的饮料上下挤压至扁掉,单手漂移摩托车活抓飞着的鸽子,生擒蟒蛇等等匪夷所思,精彩绝伦的秘技!

他就是我最尊敬的人,我爸爸。

爸,父亲节快乐。

2010年6月15日星期二

热血




在我们欢庆世界杯到来的同时,在我们骂哪个球员在比赛出现疏忽的同时,在我们为我们所支持的球队振臂欢呼着进球的同时,请大家也关心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着许多三餐都不能温饱的人们,也和你一样仰望着天空,挥舞着旗帜。




如果说,一个女生终其一生只要求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那男子汉,终其一生所追寻的是由内心开始延烧的那团火,我称之为,“热血”。

对于男子汉来说,热血有分很多种。有现代大多数男子所追寻的“爱”之热血。由于网络在现今这个社会扮演着宛如你知心好友的角色,所以,几乎每天打开电脑,浏览任何一种交友网站,不难发现,会有许多人在网络上倾述自己对自己的爱有多深,爱得有多痛,爱得有多甜蜜。也许这样,能够填补心中缺掉的一角吧。

而另一种,在网络上已经非常之难发现,好像已不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那个能够为之奋斗,为之倾尽全力去打拼,去争取的东西。“梦想”之热血。

依稀记得中学时代,除了我的初恋,漫画,还有足球。时常有些长辈会说,这辈子最怀念的,就是中学时代的疯狂日子了。他们说的没错,那段让青春尽情燃烧的癫狂日子,虽然现在的我并没有很年长,但那团火已不复存在。

初中时,受到日韩世界杯的影响,学校的大草场几乎天天都是踢着足球的同学。同学们各就各位,选好自己的位置,一点都不怕弄脏自己全白的学校制服,卯足了劲在炎热的草场上挥洒热血。那段最快乐的日子,却好景不长。随着世界杯的结束,各个原本在草场上共同挥洒热血的同学都提早挂起了球鞋,向陪伴他们这些日子的圆球讲拜拜。

而我仍然在草场上跑着,追着,踢着。记得有一次,买了一双新的白鞋,因为我太勤劳于踢球的关系,只穿了两个星期就把那双鞋给喂了垃圾桶。

初中三年级到高中二年级的这几年,随着朋友的号召,组队参加学校举办的足球公开赛。身为足球痴的我,不可能会放弃能够在草场上挥洒热血的机会。现在尝试搜寻当年的记忆,并不怎么快乐。对于我来说,有这位重要的朋友陪伴,就足够了。当年,甚至奢望凭自己对足球的满腔热血,能够受到学校足球队的青睐。甚至幻想自己在球队里表现卓越,被选为马来西亚国家队的队员,带领低迷不振的本地球队在国际性的赛事里为国争光。完全都不浪费那团因为“梦想”而燃烧所发的白日梦,一点都不浪费。

但我连替校队队员擦鞋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被选为学校校队。成为国家队球友更是从“梦想”像颗臭鸡蛋掉下地上般变成“妄想”。

但我仍然没有放弃,我极度重视的这位朋友。每天仍然风雨不改的,在草场上出现,在草场上奔跑,在草场上流汗。,从草场回家。中学时期参加了三年的公开赛,没有一次,能够打进准决赛。高二那年,我带队组起我们美设科的球队。

那一年,我踢得非常快乐。

即使是输了球,在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呆坐在球场,留下愤恨的眼泪后直到今天,我仍然非常爱它。

我爱足球。我为本地低迷的足球风气感到愤怒。我为本地唯有赌博才能带动足球风气感到羞耻,我为某位网络红人为了串红而写下不好笑也不好听同样也没意思的世界杯歌曲感到悲哀。但我那团为他燃烧的“梦想”之热血仍然以非常弱小的力量持续燃烧着。我把它付诸于世界杯32强里,为它洒热血,拼老命的所有球员身上。谢谢你们,为我们带来一场又一场,振奋人心与热血沸腾的比赛。

现在,我把那团“梦想”之热血,燃烧于我即将面对的事业上。我对漫画的“梦想”之热血。将来的以后,我会为他倾尽全力,为他洒尽热血,为他留下热血沸腾的眼泪。